专偷办丧事人家 鼎城法院判了
2025-10-14 16:17:0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 作者:鲁进 张晨 | 点击量:892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鲁进 张晨 )

男子因盗窃刑满释放后屡教不改,专挑被害人办完丧事疲惫之际入室盗窃。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陈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被告人陈某某因2021年12月某晚与郭某某到黄土店镇刚办完丧事的被害人陈某甲家盗窃等事实,被鼎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24年7月14日,陈某某刑满释放。

2024年8月,被告人陈某某又在鼎城区双桥坪镇、蔡家岗镇3次趁被害人家中办完丧事后疲惫之际,入户盗窃他人价值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的财物。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某于2024年8月2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其到案后拒不认罪。部分涉案赃物及作案工具被查获。

鼎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陈某某系累犯、有多次盗窃前科等情节,鼎城法院依法从严惩处,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同时判决将扣押的赃物发还被害人、责令陈某某退赔被害人损失、没收作案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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